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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严禁冒用医院名义在外开展医疗活动的公告

作者: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5-06-24 08:58:54

一、严正声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吴**医师,身份证尾号:0010以本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诊疗活动;严禁任何人员冒用本院科室或职工身份对外开展多点执业等医疗行为。未经允许及行政变更程序,禁止在任何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否则将面临个人执业资格取消、机构处罚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限期办理执业注册变更

(一)办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请相关人员务必完成执业注册变更手续。若逾期未办理,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启动注销程序。

(二)办理地址

具体办理地点: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医务科,联系电话:0539-8769139。

特此公告,请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避免因注册失效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3日

本公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执业注册规范及相关司法判例制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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