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编号:SDXD-2026-017
3、项目名称: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化医护管理通讯系统维保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4.8万元/年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化医护管理通讯系统维保项目由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并调试交付,该系统作为医院诊疗过程中应急呼叫、医患信息交互、护理调度的核心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患者诊疗安全、护理服务效率及医院诊疗秩序的正常运转,因此对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性能一致性及运维响应时效性有着极高的要求。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化医护管理通讯系统核心技术、硬件电路设计、软件程序开发及系统集成方案均基于自身专利技术和软著成果,其专利技术有效解决了总线供电能力、信号传输稳定性等关键问题,软著成果则保障了系统软件的兼容性和可维护性,这些核心知识产权是保障系统正常运维、故障精准排查、技术升级优化的关键支撑。
由于信息化医护管理通讯系统涉及软硬件高度集成,不同厂家的技术标准、接口协议、核心算法存在显著差异,且亚华电子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具有独占性,其他第三方厂家因未拥有相关知识产权,无法精准匹配现有系统的核心技术参数,无法提供符合医院要求的兼容型维保服务,若委托非原厂厂家进行维保,不仅难以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性能指标,还可能因技术不兼容导致系统故障、呼叫信号中断、信息传输失真等问题,甚至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工作开展。
为严格保障信息化医护管理通讯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确保应急呼叫功能畅通、信息传输准确,满足项目在技术一致性、服务延续性、设备兼容性、配套性及安全合规性等方面的要求,避免因非原厂维保造成的系统隐患和诊疗风险,本项目只能由原有厂家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维保服务,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此次采购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采用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03月12日起至2026年03月18日止,共计 5 个工作日。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采购项目的说明)反馈至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9-8182297,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509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3月12日起至2026年03月1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539-876927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
联系方式:0539-8182297;18669322559

